第B2版: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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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督查

 

本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杨菊 郑东 为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3月至6月,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了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62人次,对全省87家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26条。

检查的重点是:生产线、灌装线、容器、包装材料等直接接触植物原油、成品油的材料是否为塑料材料,是否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否为惰性材料;芝麻油生产企业原料筛选除杂质是否彻底,是否使用塑料滤布进行过滤,是否违规使用香精香料。

存在的问题有:生产环境方面。部分企业原辅料未离地离墙堆放,生产车间卫生环境较差,生产区域“三防”设施不完善;过程控制方面。部分企业投料、关键控制点、生产设备维护记录有缺项,出厂检验记录不完整,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进货查验方面。部分企业原辅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使用的塑料输油管道不能提供塑化剂检验报告,产品销售台账不规范;其他问题。发现1家企业外购成品油来源不明,已移送食品药品执法支队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同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计划抽检监测87家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因企业长期停产、季节性停产、搬迁未生产等原因,实际抽检监测52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覆盖率为59.8%。共抽检52批次样品,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为11.5%,不合格指标为过氧化值、酸值、苯并[a]芘超标。

针对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问题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加强厂区环境、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索证索票、出厂检验记录、过程控制记录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记录制度,消除风险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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