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家良
2020年,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食安办紧紧围绕儋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疫情期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引导帮扶食品(餐饮)相关产业,助力复工复产,坚决守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高度重视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儋州市市长担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并增加一名副主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农贸市场、夜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42次会议、十五届市政府第65次、68次常务会议分别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强化食品安全党委政府主导。他们制定《中共儋州市委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儋委发〔2020〕8号),细化分解工作要点,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强化对2019年食品安全考核中存在问题和2020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步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强化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认真履职,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儋州市人大、市政协、市检察院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农贸市场农产品监管等调研,督查涉及民众民生各项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纪检部门强化监管中的监督,发挥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功能,疫情防控期和复产、复工、复学后,深入超市、农贸市场、饭店、酒吧学校食堂和工地食堂等场所,挖掘食品安全隐患47条,不合规食品安全制度等问题17个,督促现场及事后整改,约谈履职不力的人员25人次,确保食品安全红线不能碰。市委组织部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食品、工商、质监、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等领域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领域的相关执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强化疫情期食品安全监管
助力疫情后复工复产复学
全面排查可能传播疫情的野生动物、活禽、冻肉和海鲜等安全隐患。疫情期间哄抬肉类、蔬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物价行为,以实际行动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疫情后人民群众的复工复产复学。
加强肉类、蔬菜、粮油等基本民生食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对疫情期间趁机抬高大米价格的2宗价格违法案件处予违法所得5倍的顶格罚款。
强化对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监管和服务。督导企业做好外卖骑手晨检和记录工作,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清洗消毒工作,不得哄抬价格。主动联系583家依托线上平台和线下56家的餐饮经营单位为政府机关、企业群体提供外卖就餐服务,组织专人对9家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进行重点监督保障。
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疫情期间排查食品安全隐患50余起,立案查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食堂1家,罚款5万元,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学生尽快返校上课提供坚强保障,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春秋季学期顺利开学复课。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定《儋州市食品冷(冻)库规范管理清单》,夯实进口冷链食品主体责任,确保产品来源去向可查。对全市48个冻库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外环境、从业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确保进口食品每批全覆盖,采样566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食品安全消费预警。倡导健康就餐习惯,落实“公筷行动”。
指导帮扶食品(餐饮)企业复工。鼓励发动全市干部职工响应号召,积极参与购买扶贫产品,领导干部带头和发动家人朋友到餐饮企业消费,为复工复产助力,以实际行动支持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
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监测和“瘦肉精”监测工作,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抽查瓜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收购点、农贸批发市场,全市累计检测瓜果菜样品31033个,合格率99.6%。累计检测出岛瓜果菜样品16155个,开出检测合格报告单5050张(车)。
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夯实食品安全基础。他们结合2019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多项措施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户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健全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卫生、干净、整洁、美观、物品整齐划一,“三防”设施设备完整到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到位。2020年9月,国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家组对儋州市食品安全监管给予了高度肯定,经现场审核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顺利通过此次技术评估。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一是实施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进“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工作,提升学校负责人和餐饮经营者社会共治意识,有效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辖区1460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314家,已入驻安装260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108家,已入驻安装5家;小型餐饮店1020家入驻“海南阳光餐饮”APP共373家。二是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摸清底数、线上监测、线下检查、抽检监测、打击违法、社会共治六项措施确保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消费者、从业者、新闻媒体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的作用,形成共享共治的长效机制。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和进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聚焦执法重点,深入挖掘案源,强化执法联动,依法从严查处,以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农村食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点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强化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重点主体监管,清理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重点品类。二是强化食品科普宣传教育,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加强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开展食品安全消费领域专项整治,营造优良的消费营商环境。重点对白马井旅游市场的城镇风貌、消费维权、价格欺诈和虚高、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整治,抓好沿街商铺店内店外环境卫生,完善“三小”门店的“三防”设施,确保海花岛开业前市场秩序风貌显著改观;结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聚焦市场监管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菜霸”“走私油、非标油”“保健品”等市场乱象整治;处理各类食品消费投诉举报11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
开展走私冻品专项行动。彻底斩断海南公安“0823”专案走私冻品营销链条,全面净化冻品肉类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儋州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和检察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全省“115”专案专项执法行动,对儋州市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食品的12家食品经营户立案查处,涉案金额153万余元。
开展“山寨”进口葡萄酒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酒庄、酒行、酒吧、餐饮店、超市、娱乐会所等进口葡萄酒经营场所。截止目前,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8人次,检查进口葡萄酒经营单位362家,下发责改通知书5件,立案2宗。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羊肉瘦肉精问题,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响应、迅速行动,于2021年3月16日至18日深入各大农贸市场、市场周边、超市、饭店、冷冻品店等场所开展“羊肉瘦肉精”专项快速检测工作,保障全市的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测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商户4家,超市1家,冷冻食品店3家,抽取检测羊肉20批次,未发现阳性样品。
2021年,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食安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和“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从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检测力度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食品领域疫情防控不放松。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持续排查并坚决打击市场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加强肉类、蔬菜、粮油等基本民生食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强化旅游市场及其周边餐饮行业监管,优化旅游营商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消费预警,倡导健康就餐习惯,落实“公筷行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尽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监管执法职能和队伍有序划转和无缝对接,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监管工作制度机制。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加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加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互补配合,强化检测结果运用,及时发布检验检测通告和消费警示,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五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继续深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曝光,形成震慑。发挥自媒体的宣传优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管,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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